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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可以不予收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16:25    

精神失常:

患有精神病的人,如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一般不予收监。

重度传染病:

如肺结核、艾滋病等,这些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因此不予收监。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通常不予收监。

其他严重疾病:

包括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三级)、严重的肾脏疾病、严重的脑血管问题、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白血病、严重的糖尿病等,这些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急性传染病:

如急性传染病患者,特别是那些有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不予收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患有上述疾病,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大恶极且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仍然可以被收押。此外,对于某些严重疾病患者,可以申请缓期监禁或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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