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基证,全称为 宅基地使用证或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指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它是在农村合作化后,由集体组织向县市人民申请,并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宅基地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所需要的权利凭证,与房产证不同,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宅基地证的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1. 农村村民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提交建房申请。
2. 集体组织报送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3. 审批通过后,村民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4. 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宅基地证。
宅基地证作为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证明宅基地使用权所有人身份,并在司法鉴定中起到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受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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