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通知是指 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一定时间内,向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的要求准时到庭的诉讼文书。该文书应写明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受送达者准时出席法庭进行相应的诉讼活动。
具体通知方式包括:
传票:
法院通常以传票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
出庭通知:
对于需要出庭的诉讼参与人,法院会发出出庭通知,告知其具体的出庭时间和事项。
公告: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需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简便方式:
在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等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
法院在决定开庭后,需在三天前告知当事人,并确保通知到所有相关诉讼参与人,包括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未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法院还应告知其权利并在必要时指定律师。
综上所述,庭审通知是确保法庭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送达,对受送达者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要求其准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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