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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是指 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异议裁定程序后,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已经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具体流程如下:初步审定公告: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公告》上停止第一次公告,称为
商标答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这是启动答辩程序的基础文件,必须详细阐述答辩人的立场、理由和依据。申请书应包含被异议商标的详细信息、答辩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的答辩内容。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答辩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其答辩理由和请求。这些证据可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