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
孩子上户口的时间限制是自出生后 一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上户口登记,则应在满一周岁之前完成登记。若超过12个月还未完成户口登记,手续将变得更
婴儿出生后 一个月内需要申报出生登记。具体规定如下: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报对象由婴儿的监护人或户主负责申报。申报时间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申报,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报,则需按照“补报往年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