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数是指企业或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时所参考的数值,具体定义如下:
城镇企业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为该企业的工资总额。
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缴纳基数:
一般为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员工是新入职的,则缴费基数为当前月工资。
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为本人工资的总额。
单位工资总额:
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总和。
本人工资总额:
指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还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建议:
企业和职工应严格按照当地政策和规定确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保障职工权益。
对于新入职员工,缴费基数应为当前月工资,而非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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