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股权,也称为优先认缴权,是指 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在公司所有权中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
具体而言,优先认股权允许股东在公司股票发行时,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购买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这种权利可以转让、买卖或放弃。通过行使优先认股权,股东能够以较低价格获得新股份,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和投票权。
需要注意的是,优先认股权的行使通常受到一定的期限和条件的限制,例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且认购新股份的数量通常以其持有的原有股份数量为限。此外,如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认股权,则可以不遵循这一原则。
综上所述,优先认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股东权利,有助于保护股东在公司增资时的利益,并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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