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病退的具体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极重度智能减退;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小肠切除90%以上;
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申请病退的条件一般包括: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身患重病,并经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建议您在申请病退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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