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对方保险需要以下资料:
本人的驾驶证:
在购买车险后,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方进行理赔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驾驶证。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交强险的保险单。
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需要出具索赔申请书。
有效身份证明:
包括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车辆行驶证:
需要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
事故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协议书:
如果被保险人选择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则需要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财产损失证明:
包括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其他证明和资料: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维修费用发票:
所有这些文件都必须与维修费用的发票相互印证。
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有第三方责任事故,需要由当地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务必及时报案,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以便顺利获得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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