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查封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不动产
房产、土地及其附着物等。
动产
车辆、现金、珠宝首饰、贵重文物等。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知识产权收益等。
特定动产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可能包括某些特定的动产,如用于科研、生产的设备等。
其他财产权
包括股权、债权、合同权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查封财产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查封的财产与案件相关,并且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失和损毁。此外,对于某些特定财产,如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予以保留,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具体查封范围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有所调整。
相关文章:
2名基层干部被不当问责,上级纪委督促纠正:不能让一般干部替领导受过!04-12
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国人民财险和田分支各被罚5万、5万、48万,涉套取费用等04-11
从攥紧的拳头到谅解书上的指印|“细微善治·法润民心”04-07
多措并举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04-07
王世广:扎根基层的法治“守护者”04-05
悬赏公告 | 蓝田法院 2025年第四期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