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户交税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查账征收:
适用于账务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
核定征收: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会核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部门根据规定对个体户在一定经营时间内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特定优惠政策,例如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
附加税: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
按照年度收入减去成本后的余额计算,税率一般在2%左右。
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登记后,通常需要在当月申报纳税,若无收入则可以申请零申报。有税控开票系统的个体户可以通过远程抄报税,没有系统的则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局办理。
纳税期限一般是按季度、半年或年度,具体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但不能超过一年。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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