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企业法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企业加盖公章,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这些证明应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并提交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等。
此外,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还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建议在办理企业法人变更时,先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政府机构,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延误。
相关文章:
湘琼两省企业合作交流暨长沙先进制造业招商恳谈会在三亚举行04-15
国务院国资发布最新1218家“双百企业”“科改企业”名单04-15
消博会港澳台参展商看好市场前景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