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滨被抓的原因主要涉及其涉嫌多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
违反廉洁纪律:
周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违反生活纪律:
他经常参与“带彩”打扑克活动。
违反国家法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徇私舞弊假释:
利用其司法职权,徇私舞弊,将不符合假释条件的严重刑事犯罪人员予以假释,涉嫌徇私舞弊假释罪。
涉嫌非法经营罪:
周滨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涉黑涉恶“保护伞”:
周滨充当涉黑涉恶人员的“保护伞”。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最终导致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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