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原则,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 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照过错原则,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贯彻的基本精神是: 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
具体来说,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以下含义:
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和责任范围的依据:
不仅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同时也考虑受害人以及第三人的过错,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道德观念和社会价值的体现:
在道德观念上,确认个人就自己的过错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乃正义的要求。在社会价值上,过错责任被认为最能达成“个人自由”与“社会安全”两个基本价值的调和。
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中最基本、最主要的归责原则,适用于行为人的过错而产生的侵权责任。在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即使侵权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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