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
契税完税证明;
若为单身人士,需提供单身证明;
若房屋涉及共有权人,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交易房屋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共有人到场签字;
若房屋是通过继承获得,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及继承公证书;
若单位购买私房,需提供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若买卖双方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受托人需携带公证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若房屋涉及法院裁决,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认无误,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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